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範企業對外擔保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和民商事法律等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對外擔保是指企業以擔保人名義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 (簡稱被擔保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經濟行為。
第三條 河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省國資委)監管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及其各級獨資、全資、控股子公司(簡稱企業)對外擔保適用本辦法。企業作為債務人以自有資產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對外擔保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平等、自願、對等原則;
(二)依法擔保和規範運作原則;
(三)風險可控和審慎原則。
第五條 對外擔保方式主要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等。企業對外擔保一般以保證方式為主。
第六條 企業不得向監管企業範圍之外的企業、自然人、非法人單位及經營狀況非正常的企業提供擔保,不得向其參股公司提供超過其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擔保額。
經營狀況非正常企業是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虧損的;
(二)存在拖欠銀行貸款本息不良記錄,改正未滿一年且財務狀況未根本好轉的;
(三)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經濟案件的;
(四)已裁定破產或進入破產程序的。
第二章擔保人和被擔保人條件
第七條 擔保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二)具有良好的資信及代為償債能力;
(三)擔保餘額不得超過企業淨資產。
第八條 被擔保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具備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製度;
(三)具有清償債務的能力;
(四)經營狀況正常;
(五)最近一期經審計後的資產負債率一般不高於本行業全國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的平均值。
第三章擔保審批
第九條 下列對外擔保事項由監管企業批準:
(一)監管企業及其所屬各級獨資、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之間擔保;
(二)監管企業及其所屬各級獨資、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向其他監管企業及其所屬各級獨資、全資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三)監管企業及其所屬各級獨資、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向其參股公司提供擔保。
第十條 企業報批擔保事項需要報送以下材料:
(一)擔保申請文件;
(二)被擔保人及擔保人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做出的請求擔保及提供擔保的決議;
(三)擔保人提供擔保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四)擬簽訂的擔保合同及被擔保項目債務主合同或者貸款意向書;
(五)擔保人法律顧問或律師事務所對擔保事項、擔保合同合法性審查專項法律意見書;
(六)被擔保人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有關部門的項目審批文件;
(七)被擔保人、擔保人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八)被擔保人、擔保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的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證(登記表)複印件;
(九)反擔保的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擔保人出具的擔保可行性分析報告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二)擔保人及其各級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是否與被擔保人存在關聯關係;
(三)被擔保人財務狀況分析;
(四)被擔保人資信情況分析;
(五)擔保項目的可行性及風險分析。
第四章反擔保要求
第十二條 監管企業及其各級獨資、全資、控股子公司為本監管企業及所屬各級子公司範圍之外的其他企業提供非對等擔保,必須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擔保。除本條規定外的其他擔保事項,是否提供反擔保,由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自行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 擔保人應根據風險程度和被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履約能力確定反擔保方式。以保證方式提供反擔保的,應當由被擔保人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第三方應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擔保人提供非保證方式擔保的,不得接受保證方式的反擔保。
第十四條 采取抵押或質押方式提供反擔保的,抵押物或質押物必須權屬清晰,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凍結、監管等限製權利的情形。
第十五條 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反擔保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擔保資產處置
第十六條 抵押、質押的擔保物應進行資產評估,並按資產評估結果確定抵押、質(zhi)押(ya)的(de)擔(dan)保(bao)物(wu)價(jia)值(zhi)。當(dang)擔(dan)保(bao)物(wu)價(jia)值(zhi)與(yu)資(zi)產(chan)評(ping)估(gu)結(jie)果(guo)發(fa)生(sheng)嚴(yan)重(zhong)背(bei)離(li)時(shi),應(ying)對(dui)擔(dan)保(bao)物(wu)重(zhong)新(xin)進(jin)行(xing)評(ping)估(gu),並(bing)按(an)重(zhong)新(xin)評(ping)估(gu)結(jie)果(guo)確(que)定(ding)擔(dan)保(bao)物(wu)價(jia)值(zhi),續(xu)訂(ding)擔(dan)保(bao) (反擔保)合同。
第十七條 擔保人以財產抵押或動產、權利質押的,抵押物、質押物依照法律程序被處置時,擔保人應要求處置人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規定對抵押物或質押物進行資產評估。擔保人將抵押物、質押物資產評估結果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備案,作為抵押物或質押物處置時定價參考依據。
第六章擔保管理
第十八條 監管企業應按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民商事法律、公司章程和本辦法規定對擔保事項行使決策權,並形成書麵決議。嚴禁越權決策擔保事項,任何個人不得單獨決定擔保事項。
第十九條 監jian管guan企qi業ye應ying指zhi定ding一yi個ge部bu門men負fu責ze擔dan保bao業ye務wu管guan理li,法fa律lv事shi務wu部bu門men負fu責ze擔dan保bao業ye務wu的de合he法fa性xing審shen查zha和he法fa律lv風feng險xian評ping估gu,內nei部bu審shen計ji部bu門men負fu責ze擔dan保bao業ye務wu監jian督du。
第二十條 建立擔保業務審查工作製度。監管企業應認真審查被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償債能力、經jing營ying風feng險xian等deng情qing況kuang,對dui擔dan保bao項xiang目mu進jin行xing風feng險xian評ping估gu,形xing成cheng書shu麵mian可ke行xing性xing分fen析xi報bao告gao。審shen查zha過guo程cheng中zhong,應ying由you企qi業ye法fa律lv顧gu問wen或huo聘pin請qing律lv師shi事shi務wu所suo全quan程cheng參can與yu,對dui涉she及ji相xiang關guan事shi項xiang進jin行xing合he法fa性xing審shen查zha。
第二十一條 建立跟蹤和監控製度。監管企業擔保業務管理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被擔保企業以及擔保項目資金使用、財務狀況和債務主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妥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建立定期報告製度。監管企業每季度終了後要對本集團擔保情況進行分析和評估,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將本集團截止上一年度發生的擔保事項彙總分析,並報省國資委。年度彙總分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一)擔保事項審批決策情況,製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二)當年新增、結束及逾期擔保情況;
(三)償債能力分析及風險防控情況;
(四)在保情況(附:擔保明細表);
(五)擔保餘額占淨資產的比例;
(六)反擔保措施執行情況;
(七)主要資產財務狀況。
第二十三條 建立重大事項報告製度。擔保人發生履行擔保責任或法律糾紛的,監管企業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省國資委。
第二十四條 建立擔保業務檔案。監管企業定期對本企業及所屬獨資、全資和控股子公司擔保業務進行分類整理歸檔和統計分析。
第二十五條 省國資委建立擔保信息管理係統,實施動態監測。監管企業應明確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擔保信息填報及日常管理工作,擔保事項發生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填報,擔保信息填報應及時、真實,準確。
第二十六條 債務主合同變更,加重擔保人責任的,應經擔保人書麵同意,並按規定程序批準後重新簽訂擔保合同。
第二十七條 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後,應依法向被擔保人行使追償權。
第二十八條 未經司法程序,擔保人代被擔保人清償債務的,擔保人應事前向省國資委報告。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省sheng國guo資zi委wei負fu責ze監jian管guan企qi業ye對dui外wai擔dan保bao行xing為wei的de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重zhong點dian檢jian查zha本ben辦ban法fa執zhi行xing情qing況kuang,企qi業ye內nei部bu管guan理li製zhi度du建jian設she及ji執zhi行xing情qing況kuang,內nei部bu審shen核he審shen批pi合he規gui情qing況kuang,擔dan保bao事shi項xiang風feng險xian防fang控kong情qing況kuang,反fan擔dan保bao措cuo施shi落luo實shi情qing況kuang等deng,對dui發fa現xian的de問wen題ti進jin行xing督du導dao整zheng改gai。
第三十條 企qi業ye違wei反fan本ben辦ban法fa規gui定ding為wei他ta人ren提ti供gong擔dan保bao或huo對dui已yi擔dan保bao項xiang目mu疏shu於yu管guan理li,出chu現xian擔dan保bao風feng險xian,造zao成cheng國guo有you資zi產chan損sun失shi的de,對dui企qi業ye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和he其qi他ta直zhi接jie責ze任ren人ren員yuan,按an照zhao《企業國有資產法》《河北省國資委監管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國有參股公司對外擔保,依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民商事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國有股東以所持上市公司股權提供質押擔保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監jian管guan企qi業ye應ying根gen據ju本ben辦ban法fa製zhi定ding本ben企qi業ye集ji團tuan的de擔dan保bao管guan理li辦ban法fa,並bing報bao省sheng國guo資zi委wei備bei案an。企qi業ye章zhang程cheng對dui擔dan保bao審shen批pi權quan限xian規gui定ding不bu明ming確que的de,應ying對dui企qi業ye章zhang程cheng進jin行xing修xiu訂ding。
第三十三條 以擔保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對外擔保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企業對外擔保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